温州网首页 | 新闻 | 汽车 | 健康 | 消费 | 建材 | 房产 | 美食 | 交警 | 财经 | 旅游 | 温州BBS | 博客 | 影视 | 体彩 | 教育 | 家居 | 图吧
当前位置:>> 房产法规 >>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:受灾地区要优先建学校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:受灾地区要优先建学校

2008-06-04 09:24:13  作者:  来源:温州网综合  浏览次数:22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  昨天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“关于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(活动板房)建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”。

  通知要求,过渡安置房的选址要尽可能地利用废弃、空旷地,不占用农田,如果占用少量农田的,要考虑将来复耕的要求。通知要求,受灾地区可以调整现有过渡安置房的援建结构,减少住房套数,优先建设一批学校等公共设施,以满足应急所需。各受灾市州必须在6月8日前,明确需要建设的学校、幼儿园等公共建筑的位置、面积等。

责任编辑:张茹


相关文章
 
广告刊例 | 网站介绍 | 联系方法 | 温网律师 广告热线:0577-88828186 E-mail:house.66wz@163.com
浙ICP备B2-20070215 国新办发函2006.78号 温州网版权所有,保留所有权利 66wz.com